【大公報】殘疾人創藝應被看見

日期:2019年4月3日

媒體:大公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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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一般人來說,畫畫、勞作雖有美醜之分,但要完成輕而易舉;但對殘疾人士,則要花很大氣力,甚至以腳代手完成作品。

 

剛過去的周日,勞福局長羅致光於網誌宣布,計劃在今年第三季舉辦一個展能藝術家畫展,詳情待確認後公布。政府亦會在交通便利及人流暢旺的地點,物色永久場地展出展能藝術家的作品,讓公眾欣賞他們的才華,共享藝術,傷健共融。

 

事源於去年11月舉辦的行政長官傷健共融高峰會,當時其中一節邀請了幾位來自不同機構,受身體障礙所限的展能藝術家作分享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在場細聽。

 

有藝術家是痙攣人士,雙手經常顫抖,但他努力固定上肢作畫,雖比常人花幾倍時間,但他的畫作筆鋒細緻,更揚威海外,最大的心願是辦畫展。也有一些展能藝術家及展能藝術機構分享現時藝術發展遇到的困難,包括:有藝術潛質的殘疾人士缺乏專業指導或培訓;以無障礙模式提供文化節目(例如手語翻譯、口述影像等)仍未普及等。林太聽完分享,即時作出回應,答應要為他們辦畫展,事隔不足半年,承諾便有眉目了。

 

當時各機構聽到林太一諾,確實是又驚又喜,喜當然在於展能藝術家的訴求被看見、被重視;驚,則是這一諾是否能全面照顧有關殘疾人士的需要,或者會否只滿足了個別殘疾人士需求,未有全盤考慮呢?例如,有的殘疾人士十分喜愛藝術,但要入選成香港展能藝術會中的「展能藝術家」之列仍有距離,他們的作品又可如何被看見呢?這個藝術展又如何可持續地發展,非只雷聲大的被重視一年,希望當局都能作周全的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