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工需知

(一)義務工作的定義

 

  • 義務工作是指任何人士志願貢獻個人時間及精神,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而提供的服務


(二)義工的責任

 

  • 若答允提供服務而其後因事不能開始或完成該項服務,應預先通知本會
  • 除預先與服務機構訂明的有關費用(如舟車費等)之外,義工應懇辭任何人給予的金錢或酬勞
  • 未經本會同意,義工不得以本會名義作任何活動
  • 義工選擇服務時,必須認真衡量自己的時間、能力、興趣及條件是否符合服務的要求
  • 如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事故,請盡速聯絡服務負責人或本會職員,如遇嚴重事故可致電向警方求助

 

(三)義工的工作態度 義工合照

 

對工作之態度與責任

 

  • 認識本會宗旨及了解服務目的與自己期望的配合
  • 具責任心,盡力完成工作及堅守工作崗位
  • 有恆心去履行服務承諾
  • 主動學習及發揮所長來參與服務
  • 積極提供建設性建議來改善服務

 

對本會服務對象之態度及責任

 

  • 互助及平等的精神
  • 友善及熱誠的態度
  • 了解與服務對象的關係及尊重他們的私隱和自主

 

對本會之態度及責任義工合照

 

  • 尊重本會的服務模式
  • 遵守本會工作指引及規則,不擅作主張
  • 虛心接納批評及主動地反映有建設的意見
  • 積極參與工作交流及訓練等活動,並客觀地作出檢討及反省

 

(四) 義務工作嘉許

 

  • 本會設立義工嘉許計劃,詳情可參閱本會的「義工嘉許制度」
  • 服務時數以累積計算,於每年總結一次
  • 義工嘉許將於本會每年的週年大會中進行

 

(五)「義工服務時數紀錄卡」使用守則

 

  • 義工須妥善保存「義工服務時數紀錄卡」。紀錄卡可連續使用,直至填滿。如有遺失將不獲補發。惟義工可以重新申請另一   張,但本會保留不計算前一張紀錄卡所載義工時數的權利。
  • 每名義工應使用同一張義工紀錄卡作登記,直至填滿。如義工將其紀錄記錄在不同的「義工服務時數紀錄卡」,該服務時數將不可一拼計算,以符合紀錄卡認受性之原則。

 

*有關更詳盡的義工責任及需知,可以參考義務工作發展局出版的義工手冊http://www.volunteerlink.net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