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合国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执行情况意见书

联合国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 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中国正式生效,并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。《公约》的宗旨是促进、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,并促进对残疾人士固有尊严的尊重。《公约》生效两年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日前就《公约》首份报告拟出大纲,并邀请各界人士就《公约》各项目在本港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。

 

本会一直积极为残疾人士争取各项平等参与艺术活动的机会,也一直关注残疾人士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实际情况。日前,本会向劳工及福利局表达我们的意见,意见书内容可。如欲观看更多本会曾向政府或各界发表之意见书及文章,可浏览以下连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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