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《殘疾人權利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公約》) 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中國正式生效,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。《公約》的宗旨是促進、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士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,並促進對殘疾人士固有尊嚴的尊重。《公約》生效兩年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日前就《公約》首份報告擬出大綱,並邀請各界人士就《公約》各項目在本港的實施情況提出意見。
本會一直積極為殘疾人士爭取各項平等參與藝術活動的機會,也一直關注殘疾人士參與文化藝術活動實際情況。日前,本會向勞工及福利局表達我們的意見,意見書內容可。如欲觀看更多本會曾向政府或各界發表之意見書及文章,可瀏覽以下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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